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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服务


www.swmz.gov.cn    2005-09-28 16:59    文章来源:汕尾市民政局
 

  1、按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在市区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手续。

  2、接到军队离退休干部建房(建设)计划任务并落实了经费后,两年内完成建房或购房任务。

  3、按有关规定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联系单位: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  联系电话:336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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