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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代民政理念的实践探索


www.swmz.gov.cn 2004-11-26 15:09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民政厅
 

黑龙江在2002年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提出了 “民政为民、服务大局、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现代民政理念,这是黑龙江多年民政思想理论和实践探索成果的积淀,标志着我省民政工作由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的重大转变。现代民政呈现出人本性和亲民性、聚合性和开放性、创新性和创造性、前瞻性和时代性等特征。这些特征表明了现代民政由理念向实践迈进的内在必然,需要我们认真把握,以更好地诠释“民政为民、服务大局、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现代民政理念的实质,引领和推进现代民政格局建设。



民政为民是现代民政的本质核心



人民是国家主人,政府是人民公仆。为民是民政工作的第一要务。现代民政具有的人本性和亲民性,表明了现代民政是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载体,是落实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途径。民政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无疑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突出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为民、爱民、利民、乐民的思想。“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民政为民,是指引民政工作新发展的思想基础和政治要求,更是民政工作宗旨在民政实践中的反映,还是人民群众看党和政府形象的一个标准和尺度。民政工作宗旨从“上为国家分忧,下为百姓解愁”,到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确定的“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都是适应不同历史发展时期和形势要求的理论概括。李学举部长在2004年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上对新时期民政工作宗旨提炼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就是民政工作践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直接体现,是民政工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是民政工作落实城乡、人与自然、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政治要求的现实选择,是对民政工作职能发展脉络的集炼和升华,也是今后民政工作实现新发展的思想统领。要建设现代民政格局,就要突出现代民政的核心——民政为民。民政为民,最主要的现实表现就是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在“维权”中体现“为民”的作为。

(一)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存权。生存权是一切权利的基础。从民政工作的传统到现在,最长久且又牵动党和国家及全社会神经的职能是对人民群众生存权的维护,是对贫困群体的救助。现代民政是对传统民政的传承和发展,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存权上,更应彰显职能,突显作用。为此要肯定多年民政工作实践的成功经验和探索成果,以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给予固定下来,如出台或修订社会救助法、灾民救助条例、民办福利机构管理办法、五保供养条例等等。要完善城乡一体、层次有别、救助方式多样的新型综合社会救助体系,在城市突出城市低保,并完善贫困群众的医疗、子女就学、住房、取暖、法律援助等其他保障措施;在农村要突出救灾救济,并完善农村低保、农村贫困救助、农村大病医疗等保障形式,同时还要采取措施,切实挖掘和发挥出社会捐赠、慈善事业、“爱心超市”等社会救助方式的潜能。民政工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现代民政要求以更加开明、大度的气量来包容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不能把眼光局限于民政自身,或者在“谁负责、谁主管”的问题上纠缠不止,而要主动地、负责任地研究和探索与各项政策保险、商业保险、各项救助基金等保障方式相衔接的有效途径,为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模式做出应有的努力。

(二)落实好人民群众的发展权。发展权既是推进国家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也是体现国家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标识。传统的民政工作在落实人民群众的发展权上做出了有益的摸索,特别是在社区服务、社会捐助、优抚安置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代民政更加注重人民群众发展权的落实,为此应打造城市社区建设的平台。继续加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加强“星光计划”项目的后继管理和可持续利用,创建更多国家级社区建设示范市区,切实承担起城市基层管理的平台、社会服务的平台和群众工作的平台作用,切实发挥出服务居民、服务社会的功能,不断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要建成精神文明建设的讲台。发挥革命烈士陵园和纪念馆的基地作用,通过养老助残、社会捐助、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婚姻殡葬管理等行为,弘扬民政文化,为净化社会空气,倡导文明社会,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体现人道主义情怀,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做出努力;要抢占经济社会发展的前台。推进各类民间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组织、公益性组织的发展,聚合民间资本,使民间组织成为民政工作的生长点,更有效和直接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筹集更多的福利基金,为福利事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和保障;要成为展示人文关怀的舞台。深入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问题。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顺应婚姻服务和社会救助历史性变革要求,使民政工作更多地实践人文关怀和民本思想。

(三)保障好人民群众的民主权。民主权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我国建设政治文明的基本方向。我国自从有了民政工作之初,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就是民政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能。几经历史变革,这项职能已经基本成型并固定下来,并成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现代民政要求把对基层政权建设的指导,上升到对广大民众民主权利的引导和维护上来,以强化民众自身的维权意识,提高民众的参政意识,保障好人民群众在基层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和其它社会事务活动中当家作主的权利。要推进村务公开,建立健全党政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行使好民政部门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中的“组织协调”职责,贯彻好保障民生,尊重民意,还权于民的民本思想,维护好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使全省村委会的村务公开面达到100%,规范化程度达到95%以上。要研究探索党支部与村委会的互为依靠、互为支持的关系,可以将“村干部交叉任职,兼职不兼薪”、“党政一肩挑”等内容载入法规之中;哈尔滨南岗区实行社区居委会主任直选的方式很好,可以在全省3414个社区居委会中推广,真正把年轻的高学历人员充实到社区之中,推进城市基层民主建设;乡镇政务公开是村务公开的深化和延伸,但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我省已把全省村务公开领导小组与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合并为省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赋予民政部门对“两公开”的牵头和组织实施职责。需要各级民政部门主动积极协调组织、人事、纪检、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加强指导,确保全省乡镇政务公开面巩固在100%,规范化程度达到85%以上。



服务大局是现代民政的根本依托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各项事业长盛不衰的重要条件。现代民政呈现的聚合性和开放性,决定了民政工作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跳出传统的自我封闭的圈子,把全部业务工作融入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来考虑,紧密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要求解决的热点问题和受各种条件制约的难点问题来开展民政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的需要。通过为中心任务和大局服务,发挥民政职能作用,提升社会影响力和认知程度。

(一)要体现在建设小康目标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全面发展目标和系统工程。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建设小康社会的阐述中,对民政部门负责的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事业、社区服务、建设新型社区、完善村民和城市居民自治、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党建等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新要求。民政部门只有审时度势,实现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的跨越,才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协调,配套发展的客观要求。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民政工作应主动抢占位置,主动融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洪流之中,不断地有所作为,有更大的作为。

(二)要列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特别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把社会发展问题列入了与经济发展同等高度来认识,使作为社会发展序列的民政部门摆到了社会发展的前沿;国家在编制“十一五”规划过程中,也更加注重社会发展,特别是提出了农村社会发展问题,为民政工作展现出新的发展活力和宽广空间;国家强调依法行政,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立法重点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也需要民政部门认清自己的职责,履行自己的责任,加强自我约束,实行政务公开,在更宽广的领域展示民政工作的影响力和拉动力。这些新的形势,要求民政工作必须与社会同步,与发展同步,与大局同步,这是建立现代民政的生机和源泉。民政部门不仅要做好城市低保、社区服务、社会福利社会化、行业协会、救灾救济、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等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工作,更要把民政工作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来研究和探索,使民政工作更好地发挥出社会稳定机制作用和服务保障促进作用。

(三)要展示在党政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影响。现阶段,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民政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开会研究部署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的生活问题;省委、省政府把城市低保和救灾救济纳入了十项利民行动、33件实事之中,纳入到地市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目标之中,真正使民政工作成为党政重点工作之一,并占有了重要的一席之地。尤其是近一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六个文件: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中发11号文件、农村工作的中发1号文件、双拥工作的国发15号文件、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的中办发2号文件、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中办发17号文件、社会保障试点的国发42号文件等,更为民政工作创造出了新的发展空间,展示了新的工作舞台,也为建立现代民政格局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这些新的形势要求民政工作更好地融入中心任务和大局之中,迎接挑战,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实现新发展。



改革创新是现代民政的动力源泉



改革创新是治党强国之道,是兴邦富民之路。改革是推进民政工作的动力,创新是民政事业发展的灵魂。现代民政呈现的创新性和创造性,需要民政工作吸收和借鉴一切有益的思想成果、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现代民政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使民政工作在改革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完成量变的积累,实现从传统民政到现代民政质的飞跃。当然,改革创新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最重要的还是创新思想理念、创新发展思路、创新管理机制。

(一)实现观念创新,为现代民政提供智力支持。几年来,黑龙江民政系统以新的视角、新的思维审时度势,提出了一些探索性的思想与理念,如七个意识、六个理念等等,对于指导与推动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民政为民、服务大局、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现代民政理念的提出,更是顺应了民政工作不断发展的形势。而从实际情况看,全省现代民政理念与工作的结合度还不够强,现代民政理论体系的探索和实践还不够深,这就需要围绕建设现代民政的总体目标,不断地进行思想创新,研究探索民政工作新的生长点。特别是要坚决摒弃、果断破除民政部门长期存在的传统计划观念、单一局部观念、不思进取观念,进一步破除民政对象的特定性,树立面向全体公众的大服务观念;破除独家包办的狭隘性,树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协作观念;破除单纯等靠要的依赖性,树立自强自立的大发展观念;破除求稳怕乱的保守性,树立改革创新的大开拓观念,从而为民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持。

(二)实现思路创新,为现代民政提供前进方向。“十五”期间,黑龙江民政工作提出了以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开放的社会福利体系、完善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规范的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体系为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全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奖代补、激励先进,面向市场、社会参与原则,实现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规范化,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民主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制度化、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法制化。在“十一五”期间,围绕建立现代民政格局的要求,要总结“十五”期间的经验和成果,提出新形势下现代民政事业的发展思路: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以建设现代民政格局为牵引,以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为主题,以亲民、为民、重民、保民为职责,推进完善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建设、推进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体系建设,带动民政事业实现新发展,开创各项民政工作的新局面。要本着融入大局,突出重点、社会融资,市场运作、层级管理,激励先进、统筹发展,城乡同步的原则,在工作布局上实现战略重点全覆盖,做到城乡并举互动;在工作对象上在保障和服务特定社会弱势群体的同时,面向社会公众,搞好公共服务;在工作管理上由“办”民政向“管”民政转变;在工作方式上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在资金投入上由单纯的“等、靠、要”向多元化投入转变,使现代民政从理论到实践都跃升到新境界。

(三)实现机制创新,为现代民政提供运行动力。要落实好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要主动争取领导重视,积极协调部门支持,热心发动社会参与。要推进民政职能转变,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特别是要把精力逐步转向宏观调控、政策扶持、综合协调、服务监督上来。要理顺民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能放的放,该分的分,实行分层管理,分散决策,调动和发挥基层的积极性。要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为契机,推进民政立法,规范民政执法,实行政务公开,动员社会参与,接受各方面监督,为民政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民政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以先声夺人的气势,争先创优的干劲,抢占先机的意识,敢为人先的胆略,实现以改革创新激活民政事业跃升发展,以民政发展拉动改革创新不断深化的良性循环,不断开创现代民政的新局面。



与时俱进是现代民政的发展标志



发展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现代民政呈现的前瞻性和时代性,表明了民政工作保持与时俱进态势的历史必然,更突出了发展是民政工作的主旨。面对新形势下新情况、新问题,要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民政工作就要与时代同步,永不自满,永不停滞,并且更多地进行前瞻探索,使民政工作呈现勃勃生机,永远走在时代前列。

(一)要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来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市场化、社会化是民政事业发展的根本出路。传统的民政更多地在事业发展上强调计划性,给多少钱办多少事,不给钱不办事,因而使民政工作只能在低水平徘徊,上不了层次,登不了大雅之堂。现代民政强调在继续争取国家财政支持的同时,要求放宽视野,把民政事业的发展作为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来抓,以开创性的体制整合和运作,引入企业化管理模式,引入市场化的动力机制,把企业的经营思想移植到民政事业管理之中,使民政工作获得新的生机。要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参与领域。无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还是民政事业发展的自身需要,都需要从舆论上、政策上、机制上来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关心民政工作,参与民政工作,支持民政工作。要把政策作为资本进行投入,探索民政事业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研究社会资金准入条件。通过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民政事业,采取承包、联合、兼并、租赁、托管、合资合作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盘活民政资本存量,实行资产重组提效。

(二)要通过多元化、产业化来加强民政基础建设。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托和物化载体,也是展示民政部门形象的重要窗口。传统的民政基础设施破旧、没档次,没品位,带有很强的“民政味”。做为现代民政的载体,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要体现出现代民政的强劲态势和气势,要底气足,功能全,实力强,气魄大。在建设投资上,不仅仅坚持自力更生,更要多方筹措资金,实行利益划分,做到“不花钱也办事,用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要用活民政的各项优惠政策,实行政策整合。要建立民政资金投资评估决策体系,使原来的各项业务方面的建设项目由分散决策、自我经营归结成为集体决策、委托经营,切实实现民政基础建设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产业化发展。

(三)要通过智能化、网络化来提升民政工作手段。先进的科技手段是现代民政的重要标志,也是推进民政工作提档升级,上水平、上标准、上品位的重要保障。以往民政工作多是落后的手工性操作,效率低,质量差,速度慢。现代民政更加呼唤现代科技。要继续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民政事业发展的速度,提高民政工作服务能力,实现工作手段的创新。当前要突出抓好民政网络化、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实现省厅与民政部、与省政府、与政务平台的外网链接,实现省、地(市)县三级民政广域网络联通。要发挥黑龙江民政信息网站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数字管理和网络管理,通过网络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无纸化办公,使各项民政工作业务集约运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要通过专业化、知识化来强化民政干部队伍。人才是现代民政的第一要件。民政工作涉及经济、政治、社会、自然等诸多学科和领域。现代民政事业发展,需要大量高智力、高水准的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形成崇尚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要严把用人关,面向社会招录和启用能人。要本着公平竞争,择优而用的原则,对有高知识含量、有创新思想、有管理能力、有敬业精神的人要委以重任,施展才华。要强化民政干部培训教育,扩展知识领域,提高思想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能表达、善研究、懂经营、会管理、敢开拓的创新型、学习型、服务型干部队伍。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勃发生机,适应现代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

现代民政做为一种理论观点,我们已经做了初步探索;现代民政做为一个实践目标,我们已经迈出了重大一步。但现代民政的建设路程还很漫长,实现这个目标还需积以时日。但我们坚信,有民政部的强力指导,有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全体民政同仁的倾情投入,在不远的将来,黑龙江现代民政的花朵一定会盛开怒放,成为全国民政系统满园春色中最亮丽的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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