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民政局、汕尾市慈善会 关于“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的鸣谢公告
北京时间2008年5月12日下午2时28分,在我国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8.0级大地震,地震造成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惨重损失。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于2008年5月14日发出《关于开展支援汶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通知》,号召全市各地、各级迅速组织开展支援汶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捐赠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慈善会依照国家有关募捐和接受捐赠的法律,认真做好“汶川地震”捐赠接收工作。在全市各级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的鼎力支持下,5月14日至8月20日,全市民政系统及慈善会共接受捐款29913515.28元。其中:汕尾市慈善会接受捐款8572898.88元;汕尾市城区民政局接受社会各界捐款2897521.9元;海丰县民政局接受社会各界捐款9163295.16元;陆丰市民政局接受社会各界捐款5723261.34元;陆河县民政局接受社会各界捐款2772865.1元;汕尾红海湾开发区民政局接受社会各界捐款478955.2元;华侨管理区民政局接受社会各界捐款304717.7元。全市民政系统及慈善会接受捐赠衣服13032件、棉被100床、矿泉水200箱。汕尾市慈善会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将接受的捐款、捐物及时全额汇款和运送省慈善总会。同时,在汕尾市广播电视台的支持下,捐赠名单已及时在汕尾电视台黄金时间段以走字幕方式予以公布鸣谢。为对所有捐赠单位和个人情系灾区、心系灾民的善举再次表示真挚的感谢,汕尾市民政局、汕尾市慈善会借助网站将捐赠名单予以公布鸣谢!诚邀关心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登录浏览。捐赠名单如有疏漏,请及时与汕尾市慈善会联系(电话:3396919),名单以汕尾市慈善会开具的“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为准。接受的非人民币捐款,按时价兑换人民币后统计公布。
接受“汶川地震”第一批捐赠的单位与个人名单如下: 一、汕尾市慈善会本级接受捐款及捐物的名单: (一)捐款名单: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5,000,000.00元(直接汇省,票据由省慈善会开具); 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汕尾分公司市公司员工128,569.28元; 中国电信汕尾分公司全体员工110,518.00元; 汕尾市翡翠湾房地产有限公司及全体员工103,220.00元; 顺和成林纸综合开发(中国汕尾市)有限公司张锦程总裁及公司部分职工102,356.00元; 汕尾市荣泰实业有限公司100,000.00元; 汕尾市城区天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全体员工94,100.00元; 汕尾市实验小学全体师生82,399.00元; 汕尾市公安局全体民警70,501.00元; 汕尾市几套班子领导及部分市直机关干部职工60,051.00元; 汕尾市邮政局及干部职工57,570.00元; 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干部职工56,310.00元;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及部分学生53,928.50元; 汕尾市交通局全体干部职工51,850.50元; 热心公司51,200.00元; 汕尾市公路局系统干部职工50,450.00元; 汕尾市政协、市公益事业促进会50,000.00元; 汕尾市政协委员林华斌50,000.00元 汕尾东方花园50,000.00元; 汕尾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员工44,250.00元; 汕尾市林伟华中学教职工及学生41,619.53元; 汕尾市南告水电厂及干部职工36,102.70元; 汕尾市人民医院干部职工 35,650.00元; 汕尾市城市规划局及干部职工34,350.00元; 汕尾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全体干部职工33,275.00元; 汕尾市中油通达有限公司(吉水门\恒嘉加油站)及全体员工31,847.00元; 汕尾黄金海岸大酒店有限公司30,000.00元;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民警27,480.00元; 汕尾市广隆实业有限公司及全体员工26,000.00元; 汕尾市国税局干部职工25,570.00元; 汕尾市供水总公司全体干部职工25,330.00元; 凯盛科技有限公司(信利广场义演晚会)25,000.00元;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汕尾办事处及23名员工24,800.00元; 汕尾市城区盐町头全体群众24,314.00元;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干部职工24,010.00元; 汕尾市福利彩票系统从业人员23,530.00元; 汕尾市广播电视台干部职工21,300.00元; 汕尾市外经贸局干部职工21,300.00元; 艺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全体员工(信利广场义演晚会)21,010.00元; 信利广场义演晚会现场募捐箱募集20,238.70元; 汕尾市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20,170.00元; 汕尾市城区安美祖庙群众募捐20,104.00元; 汕尾市政协委员林秉弘20,000.00元; 刘鑑、池丽珍、刘骏立、冯诗琳合家20,000.00元; 汕尾市建安有限公司红海湾分公司20,000.00元; 汕尾市鞋业商会20,000.00元; 汕尾职院附中教职工及部分学生18,791.80元;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及干部职工18,700.00元; 汕尾市地方税务局干部职工18,310.00元; 建设银行汕尾市区员工18,142.00元; 汕尾中学八六届全体同学 18,000.00元; 汕尾海关缉私分局干部职工17,350.00元; 汕尾市政协机关干部职工15,600.00元; 汕尾市夜色酒吧及全体员工15,421.00元; 汕尾市高速公路公司及全体员工14,800.00元; 汕尾市建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及职工14,600.00元; 汕尾市民政局系统干部职工14,500.00元; 汕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职工14,200.00元; 汕尾出入境检验疫局干部职工14,070.00元; 新世界中英文学校教职员工及学生13,806.00元; 红海湾肉联厂全体员工13,600.00元; 汕尾市仁裕轻质砖厂有限公司全体员工(信利广场义演晚会)13,355.00元;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13,300.00元; 汕尾市卫生局干部职工13,182.00元; 汕尾市注册会计师协会12,780.00元; 汕尾市律师协会(募捐) 12,650.00元; 汕尾市水利局全体干部职工12,626.17元; 汕尾市城区海港明珠酒家及员工12,500.00元; 汕尾营通管桩厂及员工12,470.00元; 汕尾市人大机关干部职工 12,300.00元; 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干部职工12,050.00元; 汕尾日报社干部职工12,025.00元; 汕尾市司法局(劳教所)干部职工11,982.00元; 汕尾市深联小汽车有限公司11,880.00元; 汕尾市人口计生局及全体干部职工11,850.00元; 无店名及全体员工11,601.00元; 红海湾开发区遮浪街道水龟寮小学师生11,500.00元; 汕尾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及干部职工11,300.00元; 汕尾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干部职工10,976.00元; 汕尾市畜牧兽医局及干部职工10,680.00元; 汕尾市经贸局及干部职工 10,500.00元; 汕尾市海洋与渔业局干部职工10,430.00元;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干部职工10,350.00元; 汕尾海关干部职工10,200.00元; 汕尾市质监局干部职工10,150.00元; 汕尾赤蝶山觉源寺10,100.00元; 汕尾市人大常委蔡妈辉10,000.00元; 汕尾市政协委员彭洪10,000.00元; 汕尾市城区安美祖庙理事会10,000.00元; 霞洋村全体村民10,000.00元; 汕尾市恒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0.00元; 汕尾市生源石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及全体员工10,000.00元; 汕尾蓝岛假日酒店及全体员工10,000.00元; 汕尾市美术家协会10,000.00元; 汕尾市振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000.00元; 汕尾市佳真通信及全体员工10,000.00元; 广东岭峰包装印剧有限公司10,000.00元; 汕尾市纪委、监察局机关10,000.00元; 天明电子有限公司(信利广场义演晚会) 10,000.00元; 陈泽强(信利广场义演晚会)10,000.00元; 广东美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汕尾项目部(信利广场义演晚会)10,000.00元; 海丰县广信鞋业有限公司 10,000.00元; 汕尾市教育局全体干部职工9,250.00元; 汕尾市人事局干部职工8,550.00元; 汕尾市体育局及干部职工 8,300.00元; 汕尾市工商联及干部职工 8,150.00元; 汕尾市国有东海岸林场干部职工 8,100.00元; 汕尾市区芦蔸井太阳星君理事会福户8,000.00元; 汕尾市农垦局干部职工7,950.00元; 汕尾市广播电视大学全体师生7,751.50元; 中央储备粮汕尾直属库及干部职工7,600.00元; 汕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干部职工7,600.00元; 汕头海关驻陆丰办事处7,500.00元; 汕尾市农业局干部职工7,400.00元; 汕尾市业余体育学校教师及学生 7,316.10元; 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职工7,200.00元; 汕尾市保安服务公司7,151.00元; 美丽华大酒店全体员工7,080.00元; 汕尾市机关幼儿园教职员工7,063.00元; 红海湾开发区遮浪街道合港小学全体师生7,000.00元(其中1000元在红海湾民政局开具票据); 汕尾海事局干部职工6,900.00元; 汕尾泰林金濠酒家及全体员工6,816.00元; 汕尾市城市管理局 6,675.00元; 汕尾市港务管理局干部职工6,670.00元; 汕尾市银监分局干部职工 6,650.00元; 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630.00元; 汕尾市审计局干部职工6,300.00元; 中共汕尾市委党校及干部职工6,300.00元; 汕尾市拍卖行及干部职工 6,300.00元; 汕尾市接待处、友谊宾馆干部职工6,150.00元; 汕尾市老区建设促进会6,100.00元; 广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汕尾分中心及干部职工5,950.00元; 广东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5,880.00元;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原广东民族学院)汕尾校友5,600.00元; 汕尾市城区诚兴服装厂全体员工 5,555.00元;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干部职工5,500.00元; 汕尾中山医院员工 5,470.00元; 汕尾市气象局干部职工5,450.00元; 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中心小学七三届全体同学 5,400.00元; 汕尾市城区掇鸟街理事会 5,325.00元; 汕尾市展业办公机器有限公司及员工5,230.00元; 汕尾市保美西装厂有限公司全体员工5,205.00元; 汕尾市科技文化中心及全体员工 5,150.00元; 汕尾市物价局干部职工5,130.00元; 汕尾市残联干部职工5,100.00元; 汕尾市城区鸿利珍珠工艺厂全体员工5,014.00元; 汕尾市政协委员黎文祥5,000.00元; 汕尾市废旧汽车回收公司 5,000.00元; 维多利亚(海丰)轻工实业有限公司5,000.00元; 汕尾中学九三届高三(4)班同学5,000.00元; 汕尾市安监局及干部职工 5,000.00元; 汕尾市城区适新木制品厂 5,000.00元; 汕尾市东程家居商场5,000.00元; 汕尾奎山新园批发部全体员工5,000.00元; 汕尾市广安拯救有限公司 5,000.00元; 汕尾市政协委员林祥粦5,000.00元; 汕尾市绿美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5,000.00元; 汕尾市二运汽车有限公司 5,000.00元; 腾发水产品有限公司5,000.00元; 顺利隆宝石公司黄信聪5,000.00元; 深汕高速公路陆丰服务区干部员工4,910.00元; 汕尾市林业局干部职工4,700.00元; 国华(汕尾)(陆丰)风电有限公司员工4,700.00元; 红海湾开发区东二小学全体师生 4,618.00元; 汕尾市质计所干部职工4,400.00元; 汕尾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全体干部职工4,330.00元; 汕尾市总工会及干部职工 4,200.00元; 汕尾市市区盐务局机关干部职工 4,200.00元; 汕尾市城区鸿懋针织厂全体员工 4,186.70元; 凯富达鞋厂李水意 4,126.00元; 汕尾船厂及干部职工4,120.00元; 汕尾市建设局干部职工4,050.00元; 汕尾市真情服装商场及全体员工 4,000.00元; 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分局全体干部职工4,000.00元; 汕尾市园林局4,000.00元; 汕尾市市区盐务局东冲盐场及全体干部职工3,880.00元; 汕尾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干部职工3,800.00元; 汕尾市药检所及干部职工3,750.00元; 汕尾市体育运动学校教师及学生3,631.00元; 中国铁通汕尾分公司干部职工3,500.00元; 汕尾市作家协会(信利广场义演晚会义卖)3,468.80元; 汕尾市吉发食品有限公司全体员工3,460.00元; 汕尾市汕城油气公司干部职工3,450.00元; 汕尾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干部职工3,400.00元; 汕尾中心小学“八四”届五(一)班同学3,400.00元; 汕尾市旅游局及干部职工 3,300.00元; 汕尾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 3,250.00元; 汕尾市二轻工业集团公司及干部职工3,100.00元; 汕尾市城区加利迅电子有限公司 3,048.00元; 汕尾市联业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3,010.00元; 汕尾市安业石油气有限公司3,000.00元; 汕尾生利装饰材料部3,000.00元; 弘宇织造有限公司全体员工3,000.00元; 湛江农专汕尾校友 3,000.00元; 许生萍3,000.00元; 罗旺 3,000.00元; 汕尾市交通拯救队干部职工3,000.00元; 汕尾欢乐泳城3,000.00元; 姚贞金3,000.00元; 汕尾3910车队全体员工3,000.00元; 汕尾市怡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及员工2,950.00元; 汕尾市乒乓球协会 2,950.00元; 广州市海力格电梯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及干部职工2,903.00元; 汕尾市特检所及干部职工2,900.00元; 民革广东省直属汕尾市支部全体党员2,900.00元; 汕尾市楚留香养生美食店及全体员工2,700.00元; 汕尾市中国旅行社干部职工2,560.00元; 红海湾开发区田墘南联小学全体师生2,550.60元; 汕尾市商业企业集团公司及干部职工2,500.00元; 汕尾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干部职工2,450.00元; 汕尾市实验幼儿园全体员工2,350.00元; 汕尾市物资系统干部职工2,310.00元; 汕尾市路灯所干部职工2,300.00元; 汕尾市建筑设计研究学院全体职工2,300.00元; 汕尾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全体干部职工2,250.00元; 汕尾市供销社干部职工2,200.00元; 汕之旅旅行社全体员工2,170.00元; 汕尾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干部职工2,150.00元; 十方善信2,138.00元; 汕尾市城区佳发针织制衣厂全体员工2,095.00元; 汕尾新华书店干部职工2,080.00元; 凯富达全体员工2,063.00元; 汕尾市园林局干部职工2,042.00元; 汕尾市外事侨务局2,000.00元; 汕尾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职工2,000.00元; 汕尾市荣霖粮油食品有限公司2,000.00元; 张勇在2,000.00元; 汕尾市华光贸易有限公司全体员工2,000.00元; 汕尾市新番寻味火锅城2,000.00元; 华达玻璃装饰部2,000.00元; 陆丰市张兆雄2,000.00元; 庄建民2,000.00元; 汕尾市崇文培训中心及全体干部职工2,000.00元; 汕尾市城区一加一服装店陈子利2,000.00元; 黄进文2,000.00元; 汕尾至红海湾专线车队2,000.00元; 黄育谊2,000.00元; 红海湾开发区遮浪街道桂林小学全体师生2,000.00元; 汕尾市绿健室内环境污染处理有限公司(信利广场义演晚会)2,000.00元; 汕尾市天宇科技有限公司(信利广场义演晚会) 2,000.00元; 张成溪先生(信利广场义演晚会) 2,000.00元; 汕尾市石城实业有限公司 2,000.00元; 汕尾市见牌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元; 汕尾市城区坤盛水暖器材经营部 2,000.00元; 刘武群2,000.00元; 刘帮齐2,000.00元; 林宝陆2,000.00元; 陈晖仁2,000.00元; 彭镰2,000.00元; 唐秋民2,000.00元; 马壮基2,000.00元; 彭锦卫2,000.00元; 范泽楼2,000.00元; 未留名2,000.00元; 汕尾市公安局尖山分局民警1,990.00元; 汕尾市市直中老年健身歌舞队队员1,760.00元; 汕尾市城区佳信针织厂全体员工1,710.00元; 汕尾新城路168名牌店1,680.00元; 汕尾南方书院全体师生1,680.00元; 汕尾市体育场干部职工1,640.00元; 汕尾市妇联干部职工1,600.00元; 汕尾市市区盐务局城区分公司1,600.00元; 汕尾市城区嘉顺毛织厂及员工1,600.00元; 汕尾市陆丰硫铁矿职工1,600.00元; 汕尾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1,600.00元; 汕尾市粮食局干部职工1,590.00元; 新盛织造厂1,510.00元; 汕尾市城区英豪酒店全体员工1,500.00元; 汕尾市盐务局1,500.00元; 红海湾开发区白沙中学八八届初三(5)班同学1,500.00元; 林辉晓1,500.00元; 汕尾市信访局干部职工1,450.00元; 汕尾市木材公司干部职工1,400.00元; 汕尾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会全体会员1,381.00元; 南海小渔村员工1,380.00元; 汕尾市港澳船务公司全体员工1,360.00元; 汕尾市人民政府驻深办干部职工1,350.00元; 汕尾市直商业公司干部职工1,300.00元; 汕尾市寿星辉药业有限公司1,300.00元; 汕尾市旅游总公司干部职工1,250.00元; 陈贻帕1,220.00元; 汕尾正德广告吴城坚1,200.00元; 汕尾新青年旅行社1,200.00元; 汕尾市工业研究所全体人员1,200.00元; 汕尾顺兴快捷汽车修配厂郑炳林1,200.00元; 未留名1,200.00元; 未留名员工追加1,175.00元; 乐口福大排档1,120.00元; 汕尾市对台办许加、何平、魏保卿1,100.00元; 汕尾市城区修德堂1,100.00元; 汕尾市988名牌店1,098.00元; 汕尾市城区盛旺针织厂员工1,070.00元; 汕尾游泳爱好者1,050.00元; 市政协委员郑石鑫1,000.00元; 市政协委员李萝1,000.00元; 汕尾市卫生监督所干部职工1,000.00元; 汕尾长虹广告公司黄海山1,000.00元; 汕尾市城区二马路西片理事会1,000.00元; 汕尾市城区新渔街理事会1,000.00元; 汕尾市侨联干部职工1,000.00元; 农工党汕尾市委1,000.00元; 汕尾生信有限公司林国生1,000.00元; 钟长阳1,000.00元; 汕尾市联劲汽车修配厂有限公司1,000.00元; 汕尾力成手套厂全体员工1,000.00元; 北京同仁堂汕尾专卖店1,000.00元; 汕尾红海湾开发区东山兰液化石油气储配站1,000.00元; 汕尾市区丽晶酒店1,000.00元; 广东三凌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吴创豪1,000.00元; 蔡用1,000.00元; 戴友亮1,000.00元; 谢其祥、王汉杰、许国庆、周冠雄、黄胜国1,000.00元; 喜之坊婚纱摄影1,000.00元; 汕尾市联兴生物琼胶食品有限公司1,000.00元; 汕尾市城区千金妈理事会1,000.00元; 千金妈妇女组1,000.00元; 汕尾市城区卓厝井理事会1,000.00元; 汕尾市教育局谢帝明1,000.00元; 汕尾市翡翠明珠美食名轩1,000.00元; 德兴酒店1,000.00元; 徐捷1,000.00元; 钟佛信1,000.00元; 中国民主同盟汕尾市委员会1,000.00元; 魏生任1,000.00元; 市采购中心林庆务1,000.00元; 汕尾光弘工程咨询公司(广东建诚评估公司)1,000.00元; 汕尾市城区新官井理事会1,000.00元; 汕尾市蓝图广告有限公司魏素文1,000.00元; 华信汕尾办1,000.00元; 黄小邑1,000.00元; 江贤1,000.00元; 郑辉南1,000.00元; 东涌释迦悟融1,000.00元; 亨得利眼镜中心1,000.00元; 填、杰、铮、录1,000.00元; 汕尾市游泳协会1,000.00元; 郑汉镇1,000.00元; 石磊、许宇帆、吴小冰、章为华、张韦红、吕惠珠、庄木辉 1,000.00元; 汕尾市书画家协会(信利广场义演晚会义卖)1,000.00元; 汕尾市城区马宫普照寺释迦国圣1,000.00元;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李建华(信利广场义演晚会)1,000.00元; 汕尾市南粤印务文品有限公司1,000.00元; 吉隆路佳鞋厂叶文催1,000.00元; 吉隆亚力仕鞋厂李瑞江1,000.00元; 吉隆德源鞋厂叶学群1,000.00元; 赵志秋1,000.00元; 杨生富1,000.00元; 林海洋1,000.00元; 黄焕1,000.00元; 骆振群1,000.00元; 蔡培新1,000.00元; 庄向腾1,000.00元; 黄智硕1,000.00元; 庄向极1,000.00元; 郑少铁1,000.00元; 吴粼贯1,000.00元; 陈钦森1,000.00元; 庄奕文1,000.00元; 骆木荣1,000.00元; 刘帮良1,000.00元; 黄其鑫1,000.00元; 周向阳1,000.00元; 赖少炼1,000.00元; 鹅埠泽富达木底厂叶原发 1,000.00元; 鹅埠俊鹏鞋厂叶细耀1,000.00元; 广州吉鸿鞋业陈胜忠1,000.00元; 吴华乐1,000.00元; 陈淑玮1,000.00元; 陈生福1,000.00元; 郭云1,000.00元; 汕尾市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干部职工950.00元; 汕尾新希望中心、章耀雅及员工930.00元; 市委统战部900.00元; 汕尾市海洋经济发展总公司850.00元; 陈贻治、郑靓800.00元; 汕尾市建业防水工程部800.00元; 汕尾市物资总公司800.00元; 庄建华700.00元; 张伟耿等四人700.00元; 汕尾市城区鸿盛鞋厂670.00元; 汕尾市通德财务代理有限公司郑亮、刘友同、郑夏凝 620.00元; 汕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干部职工600.00元; 汕尾市政法委陈文才600.00元; 汕尾市城区鸿江珍珠厂600.00元; 汕尾京鹏宾馆全体员工600.00元; 黄海明600.00元; 汕尾台铃电动车店余志远(信利广场义演晚会) 512.00元; 邱向静512.00元; 蔡海涛500.00元; 汕尾市政法委许永烈500.00元; 汕尾市政府邱伟南500.00元; 罗宗良500.00元; 汕尾市政府马碧500.00 元; 刘佑校全家500.00元; 朱础迎500.00 元; 童建平全家500.00 元; 许远成500.00 元; 张佩琦、张家豪、徐华珍500.00 元; 汕尾市科诚电器维修部施永华500.00 汕尾市利日新电脑绣花厂姚先生500.00 元; 刘洽枞500.00 元; 魏保华500.00 元; 汕尾市书画院500.00 元; 梁文斌500.00 元; 汕尾市嘉盛电脑科技有限公司500.00 元; 陈和才500.00 元; 邓沛和500.00 元; 汪金兰500.00 元; 丁逸轩小朋友500.00 元; 黄泽松500.00 元; 陈国平500.00 元; 东江纵队老战士郑老浩500.00元; 黄志刚500.00 元; 李柏林500.00 元; 黎继英、黄秋洁、黄冠霖、黄秋婷、刘克沙500.00元; 郑信祝500.00元; 汕尾市物资总公司(金属材料公司)500.00元; 市城区掇鸟街180号永达制冷500.00元; 谢金水500.00元; 吴友忠500.00元; 如月500.00元; 汕尾口腔医院500.00元; 黄甘500.00元; 吉隆源顺意鞋厂叶锦群500.00元; 吉隆金德源鞋厂叶泽洪500.00元; 黄埠启群鞋厂叶启忠500.00元; 邱信祝500.00元; 杨茂喜500.00元; 朱油其500.00元; 曾向明500.00元; 杨生和500.00元; 温清泉500.00元; 郑义然500.00元; 黄油亮500.00元; 罗燕群500.00元; 王元硕500.00元; 刘如岸500.00元; 黄希建500.00元; 伍清坤500.00元; 吴粦稍500.00元; 颜小平500.00元; 朱应征500.00元; 王生发500.00元; 吕少健500.00元; 彭俊荣500.00元; 林宏伟500.00元; 马春荣500.00元; 蔡培文500.00元; 蔡振华500.00元; 黄贵阳500.00元; 吕焕松500.00元; 陈锦标500.00元; 傅宇峰500.00元; 欧志才500.00元; 陈谋镜500.00元; 黎友奕500.00元; 陈海军500.00元; 林潘洲500.00元; 吴粼拱500.00元; 吴粼构500.00元; 刘德荣500.00元; 鹅埠龙津鞋厂刘海华500.00元; 鹅埠柏嘉鞋厂朱佛监500.00元; 鹅埠捷发鞋厂叶雁鹏500.00元; 鹅埠荣盛鞋厂朱容盛500.00元; 鹅埠裕盛鞋厂叶细钦500.00元; 鹅埠联康底片厂汤洪春500.00元; 鹅埠泰祥塑料厂吴家强500.00元; 徐芝扬500.00元; 陈文展500.00元; 古爱英、范家广500.00元; 市政协委员骆志雄500.00元; 广东汕尾外运公司450.00元; 汕尾市科协干部职工(续捐)450.00元; 市政协委员郑剑波400.00元; 汕尾市游泳队400.00元; 市区盐务局盐工医院干部职工400.00元; 林焕东400.00元; 汕尾海事局团支部400.00元; 蔡雨桐学生400.00元; 邱立伟400.00元; 邱信南400.00元; 彭健雄400.00元; 庄文然400.00元; 汕尾光辉摩托车修理铺300.00元; 吴生波300.00元; 陈学炎300.00元; 汕尾市政府刘大孟300.00元; 汕尾市城区荣丰包装厂300.00元; 汕尾市政府王浩然300.00元; 黄盛叶、刘雁珠300.00元; 吴孝助300.00元; 叶宅300.00元; 施雨春合家300.00元; 荘晗300.00元; 高中方300.00元; 陈金佛300.00元; 冯佛锤、刘少芬、冯晓宇300.00元; 吴美华300.00元; 魏志容300.00元; 魏保雄300.00元; 许火星300.00元; 创跃地产中介300.00元; 创跃广告300.00元; 郑大尤300.00元; 陈牡昌300.00元; 吴宪300.00元; 许烈发、刘桂华300.00元; 曾庆品300.00元; 吉隆惠安鞋模厂刘金顺300.00元; 黄埠星冠鞋厂封采汶300.00元; 杨茂团300.00元; 邱忠辉300.00元; 黄汉生300.00元; 陈城金300.00元; 吴粼畅300.00元; 吴雪峰300.00元; 陈选振300.00元; 林清波300.00元; 鹅埠钦发鞋厂刘保泉300.00元; 鹅埠栈昌鞋料店李锦荣300.00元; 鹅埠锦康鞋厂吴锦辉300.00元; 鹅埠贵星鞋厂刘闪满300.00元; 吉隆万裕达陈裕忠300.00元; 汕尾市政协委员李辉200.00元; 黄贤琛200.00元; 朱彦祺200.00元; 高德兴200.00元; 蔡彩裙200.00元; 刘珊珊、刘泽威200.00元; 陈远文200.00元; 林业淮、罗杰元小朋友200.00元; 覃兴洪200.00元; 杨展200.00元; 蔡瑞霖200.00元; 康永钦200.00元; 赵国华200.00元; 林朝枝200.00元; 汕尾三马路国药荣春堂陈少荣200.00元; 刘帮杰200.00元; 刘海岸200.00元; 颜炜健200.00元; 林楚庭、郑文声200.00元; 辛颖晖200.00元; 许汉琦200.00元; 市档案局彭敬新200.00元; 曾美英、赖利200.00元; 市城区掇鸟街170号合益鱼具200.00元; 梁汉成200.00元; 何业贤200.00 吉隆健利鞋厂叶红斌200.00元; 陈继承200.00元; 陈海南200.00元; 陈汝城200.00元; 叶心强200.00元; 黄峥嵘200.00元; 邱海辉200.00元; 陈振腾200.00元; 陈胜见200.00元; 陈木胜200.00元; 吕兆旺200.00元; 彭景武200.00元; 鹅埠广播站陈胜云200.00元; 展记杂货店200.00元; 莫昕捷200.00元; 未留名200.00元; 市政协委员林子良200.00元; 魏基豪150.00元; 龚智波100.00元; 叶济伟100.00元; 王义鑫100.00元; 张汉华100.00元; 林洪波100.00元; 吴耀贤100.00元; 陈炳江100.00元; 郑思铭100.00元; 黄文焕100.00元; 陈楚伟100.00元; 张真西100.00元; 黄宜纪100.00元; 彭伟汉100.00元; 许秦丽100.00元; 陈小丽100.00元; 黄章松100.00元; 林映萍100.00元; 黄小芳100.00元; 陈婵娥100.00元; 林彩引100.00元; 陈美芹100.00元; 熊乐林100.00元; 邓先生100.00元; 市实验小学杨温温、杨柏文100.00元; 汕尾市实验小学六(九)班 黄贤堃100.00元; 陈奋喜100.00元; 吴员100.00元; 热心人士100.00元; 庄德礼100.00元; 鹅埠庆容茶叶行叶庆容100.00元; 未留名100.00元; 陈国年100.00元; 何文英100.00元; 陈一挚100.00元; 郭君衡95.00元; 钟汉滨60.00元; 李泗金50.00元; 彭雪丹50.00元; 陈柏锡小朋友50.00元; 黄文玲22.00元; (二)捐物名单: 广东大哥大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保美西装厂有限公司捐赠衣服4000件; 汕尾城诚兴服装厂1815件; 汕尾市小风帆艺术学校捐赠衣服1500件; 林汉森捐赠衣服689件; 麦镜波捐赠衣服600件; 汕尾市半路上针织厂捐赠衣服555件; 不留名社会人士捐赠衣服500件; 汕尾市城区宝拿世家服装厂捐赠衣服435件; 汕尾市新百威贸易有限公司捐赠衣服339件; 真情服装商场捐赠衣服272件; 施先生捐赠衣服212件; 颜金崇捐赠衣服200件; 吕俊民捐赠衣服160件; 陈溜捐赠衣服50件; 林国秋捐赠衣服50件; 曹惠卿捐赠衣服45件; 汕尾市慈善会捐赠棉被100床; 广东高速公路后门服务区捐赠矿泉水200箱。 二、各县(市、区)民政局接受捐赠的情况 (一)汕尾市城区民政局接收社会各界捐款2897521.9元。 (二)海丰县民政局接收社会各界捐款9163295.16元、捐赠衣服1600件。 (三)陆丰市民政局社会各界捐款5723261.34元、捐赠衣服10件。 (四)陆河县民政局接收社会各界捐款2772865.1元 (五)汕尾红海湾开发区民政局接收社会各界捐款478955.2元。 (六)华侨管理区民政局接收社会各界捐款304717.7元。
汕尾市民政局 汕尾市慈善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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