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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召开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抗震救灾先进事迹首场报告会中,汕尾市慈善会被评为“广东省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市民政局副局长彭超翔同志被评为“广东省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表彰报告大会上,省委书记汪洋号召全省人民向先进模范学习,把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坚持一手抓对口支援灾区恢复重建工作,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为夺取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不懈努力。
北京时间2008年5月12日下午2时28分,在我国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8.0级大地震,给灾区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惨重损失。根据省民政厅有关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支援汶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通知》,汕尾市慈善会在市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接受全市支援汶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捐赠工作。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热心捐助下,5月14日至7月23日,汕尾市慈善会共接受捐款29911228.28元,其中市本级8572898.88元、各县(市、区)21338329.4元;接受捐赠物资一批,其中衣服13232件、棉被100床、矿泉水200箱。汕尾市慈善会已将所接受的捐赠款物全部汇缴上省,由省转送灾区。在这次抗震救灾捐赠工作中,汕尾市慈善会做了大量有效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方案。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市民政局的领导下,市慈善会迅速成立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由朱华义局长任组长,彭超翔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各科室抽调了十几名同志,专门负责此次接受捐赠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马上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接受捐赠等事项的应急方案,明确职责、落实分工。同时,制定值班安排表,要求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捐赠活动稳定有序进行。
二是创新方式,募捐工作取得新成效。首先,做好接受捐赠的准备工作。迅速与市财政局联系申领“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票据”,办理有关文件,要求有关工作人员立即到位,及时布置现场接受捐赠活动的会场等工作。其次,发动本地企业单位捐赠。根据省慈善会有关文件精神,市民政局、市慈善会主动与企业联系,深入企业发动捐赠,如通过主动与汕尾市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联系,该企业及其员工捐赠了五百多万元。再次,认真做好捐赠款物的财务工作。
三是组织好现场募捐活动。市民政局、市慈善会组织了几场次现场捐赠活动和联合举办义演晚会等。主要是认真组织了“市直机关向四川灾区献爱心捐款活动”、“市民政局干部职工向四川灾区献爱心捐款活动”、“汕尾市房地产公司抗震救灾现场捐赠活动”、“信利广场义演捐赠晚会”等。
四是联系宣传媒体,营造良好氛围。市民政局、市慈善会主动与汕尾市电视台、汕尾日报社、汕尾市党政信息网站等本地主流媒体联系。在媒体及时发表向灾区捐赠倡议书和公告,报道捐赠的有关文件精神、工作动态、宣传发动资料、鸣谢名单等信息、好人好事。
五是自觉接受社会及审计机关的监督。为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市民政局、市慈善会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将捐赠活动的有关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根据《汕尾市审计局关于转发省审计厅2008年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的紧急通知》(汕审[2008]33号),市民政局、市慈善会认真配合市审计机关,提供相关票证等资料,自觉接受审计机关的检查监督。(徐远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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